【资料图】
1、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
2、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每年更换5个。
3、2014年10月16日,第69届联合国大会选举安哥拉、马来西亚、委内瑞拉、新西兰、西班牙5国为2015年和2016年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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