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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了!即将执行 天天聚看点

来源:晨财经    时间:2023-05-31 06:13:24

最新消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日起

贵州要执行新的电价了

快来看看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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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监管周期贵州电网各用户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含增值税、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基期交叉补贴)。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二、 执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 (指除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外的用户,以下简称工商业用户), 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单一制和两部制变更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 上述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在每月20日前自行向电网企业申请办理,并自申请后的下一计费周期执行。 两部制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容量电价或需量电价计费方式,按季度进行变更, 用户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两部制用户,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本通知核定标准90%执行。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为用户所属全部计量点当月总用电量除以合同变压器容量。 三、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外,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通过市场化形成,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所有电压等级用户电量均按综合线损率4.73%执行。在电力市场不具备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条件时,继续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量,代理采购损益按月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系统运行费用包括辅助服务费用、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等相关损益、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等。 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符合燃气机组排放限制要求,并取得我委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文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其上网电量继续由电网企业按规定标准单独结算超低排放电费给煤电企业,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 四、因居民、农业用电量增长及优先发电计划放开等因素,电网企业每月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发生的实际损益,与当月基准电价交叉补贴总额的差额,作为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等要与本通知做好有效衔接。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编 辑 |赵琳月

编 审 |吴春妹

监 制 | 刘靖林

总监制 | 朱光伦

来 源 |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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